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与《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3]2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业奖学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学业奖学金需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3〕2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二、申请对象
本通知中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25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各类复学学生纳入相应年级参与评审,参评研究生需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与二等奖两个等次, 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 10000 元、4000 元。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与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 8000 元、3000 元。
四、评审标准
本通知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为通过“硕博连读”录取与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且硕士专业或学科属于国家“一流学科”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它形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202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不在系统开展,新生只需下载《202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核表》(附件1),本人如实填写,提交学院审核即可。
(四)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徇私舞弊。
六、上报材料
请将附件1、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学院填写奖学金等级),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到研工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uigongyangong@glut.cn。
七、时间安排
(一)9月12日-9月16日,研究生个人申请及学院初审、公示、材料报送;
研究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完成初评,推荐名单公示2个工作日,于9月16日前将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研工部。
(二)9月17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查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9月18-24日,研工部公示;
(四)9月25日-10月20日,证书与资金发放。
八、注意事项
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选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各学院应公布学业奖学金申诉电子信箱或联系电话,学生如对学业奖学金相关方面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电子信箱或电话实名反映情况,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的,可实名并留联系方式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未按规定流程直接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申诉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祁老师
电话:2673225(屏风)2679653(雁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