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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是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和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17]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1. 博士研究生:3名

序号

学院

分配名额

1

地球科学学院

1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 硕士研究生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学院

毕业生人数

分配名额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30

12

2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112

6

3

地球科学学院

164

8

4

公共管理学院

47

2

5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179

9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27

11

7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115

6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41

2

9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194

10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51

3

11

商学院

235

12

12

土木工程学院

179

9

13

外国语学院

43

2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12

6

15

艺术学院

63

3

16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8

2


合计

2030

103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主要评选条件如下: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30%(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指学校认定工作开始前学生已取得的学业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中的其中一项称号者,两次(项)及以上。

(五)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行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评选程序为:在学院民主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研工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3月2日—37

宣传动员研究生申报

各学院

3月8日—315

学院评审、公示

各学院

3月16日—320

学校审核

研工部

3月21日—331

校内公示下文

研工部

四、材料上报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认真做好研究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研工部负责组织校级评选工作,并在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产生区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学院于3月16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研工部邮箱(guigongyangong@gl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祁惠芳,联系电话:2673225(屏风)、2679653(雁山)。

研工部

2025年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