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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24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3000/生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生年,每年按10个月份发放,其中2月与8月不发。

三、申请条件

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4. 全脱产就读、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对于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如果能提供定向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附件3)的可以享受助学金。

四、认定程序

研究生根据评定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与《个人无固定收入承诺书》(附件3)

学院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4级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对拟取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学生名单复核,并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

五、银行卡绑定

凡是符合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新生,均需“关于2024级研究生银行卡绑定工作的通知

https://ygb.glut.edu.cn/info/1041/1656.htm)要求绑定银行卡,该银行卡用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准确。学院应认真总结往年相关工作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进度安排

1.即日起---911日,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完成初评审查,推荐名单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91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与《2024级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个人无固定收入承诺书》(附件3)请学院留存以备查询,其中申请审批表上的序号需与汇总表的序号一致,手写即可,申请表请装订成册,如果学生人数较多一册无法装订完的,可装订多册。汇总表还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guigongyangong@glut.edu.cn

29月12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39月13---9月30日,确定资助名单,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0773-2679653

地点: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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