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我校将继续开展研究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硕士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研究生总数的5%,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研究生总数的6%;博士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指标另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较好;
2.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3.学习认真,治学严谨;有刻苦钻研精神,实事求是,能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家态度;基础扎实,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科研成果比较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研究生干部(校、院、班级、党、团、社团组织主要干部),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取得一定成绩;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对加强团结、纠正不良风气,为维护、执行校纪校规做出贡献(在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四、评选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报本人所在学院;
2.学院综合考评,征求导师意见后,确定名单;
3.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五、工作进程
11月14--23日 学院完成推荐评选工作,并公示;
11月26--28日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对拟定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12月5--6日 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学校。
六、表格填写要求
1.个人申请审批表要求只填写2017-2018学年度发表或收录的科研成果;推荐人选均要求提交个人学习生活照片1张,其中三好学生推荐人选提交500字科研学习心得及人生格言,优秀学干推荐人选提交人生格言。
2.各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向研工部报送纸质版审批表(附件2),评选支撑材料由学院自行留存;
3.11月28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科研学习心得与人生格言及个人照片发送到研究生工作部邮箱(867667095@qq.com)。
七、不详之处,由研工部负责解释。
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