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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桂林理工大学秋季学期校内研究生助管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引导研究生通过参与学校工作和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根据研究生相关管理办法,现就设立校内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与原则

1.研究生助管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期,申请者须为我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能力较突出,学有余力,工作时间充足。申请者必须征得导师同意,有课程考核不及格及上一学年受过校规校纪处分或两次院级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任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生干部研究生、以往聘期考核优秀者。每名研究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岗位。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录用。

3.研究生助管工作原则为“按需设岗、公开招聘、自愿申请、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取酬”。

二、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

1.助管岗位设置数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计划部署。由校内党政职能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重点实验室(平台)等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确认后,统一向全校发布岗位招聘启事。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任务驱动申请临时性助管岗位,待工作任务结束后,岗位自动取消。助管岗位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编设岗。

2.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管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设立,期间根据情况可进行调整。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用人信息,并发布助管岗位招聘信息,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聘用。申请临时岗位的,一般由用工单位提前三天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管临时岗位设置申请及登记表》(附件2),由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3.有意向的研究生根据岗位信息,结合岗位聘用条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聘用单位

4.设岗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试、考察、试用等方式,确定相应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至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5.助管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或担任助管期间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用人单位须及时报备研究生工作部。

三、津贴发放

1.发放标准

研究生固定岗位助管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个半天,每周工作量不多于20个小时,每小时工作酬薪不多于10元。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不超过800/月,每年不超过10个月。临时岗位助管每小时工作酬薪一般不多于15元。

2.津贴发放流程

岗位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的工作考核和管理,要按月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考勤表》(附件4),确认上岗学生的实际工作量,考勤表经用工单位负责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次月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送交研究生工作部,作为发放岗位酬金的依据。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用工单位上报的月实际工作量核算当月报酬后填报财务系统,经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审核、并报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批准,由经办人到财务处报账,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申请设立三助岗位时,要确保研究生的人身安全,并以不影响研究生学业为前提,不得要求研究生请假或旷课上岗,不能安排研究生参与超过其身体承受能力、有碍身心健康的工作。

2.每学期最后两周原则上不安排研究生上岗,以确保研究生有充裕的时间学习备考。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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