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及研究生:
根据形势发展,并充分调研学院,从本学期开始,调整研究生导师科研资助金发放方式,对于硕士研究生,如导师给予某名硕士研究生一个学年的科研资助金低于3000元的,将由导师个人发放(导师可在每个学年一次或分多次发放,具体发放金额、时间及方式由导师本人决定),不再缴纳到研究生院,也不再由研究生院发放。如给予某名硕士研究生一个学年的科研资助金高于(含)3000元的,仍然缴纳到研究生院导师科研资助金账户,由研究生院造表提交财务处发放至学生。
硕士生如其导师是外聘导师的,无论科研资助金资助金额是多少,均由外聘导师发放,不再缴纳到研究生院发放。
对于博士研究生,其导师科研资助金仍需缴纳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造表提交财务处发放至学生。
2023-2024学年的导师科研资助金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发布通知开展缴纳工作。
导师科研资助金由研究生院发放的,调整成一次性发完,不在分两学期发放。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