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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申报2024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

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10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39项,研究生学术论坛1项。在综合测算各学院研究生在校生(全日制全脱产)规模、学位点分布及数量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学院申报意愿及往年申报的项目质量,确定了各学院基本名额分配,具体如下表。

序号

学院

硕士生创新项目

博士生创新项目

类型

1

地学院

3

4

自然科学项目

2

环境学院

5

3

自然科学项目

3

材料学院

5

3

自然科学项目

4

土木学院

4


自然科学项目

5

化生学院

4


自然科学项目

6

机控学院

2


自然科学项目

7

计算机学院

3


自然科学项目

8

测绘学院

2


自然科学项目

9

数统学院

1


自然科学项目

10

物电学院

1


自然科学项目

11

旅游学院

3


社会科学项目

12

商学院

2


社会科学项目

13

马院

1


社会科学项目

14

艺术学院

1


社会科学项目

15

外语学院

1


社会科学项目

16

公管学院

1


社会科学项目

合计

39

10


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软件工程(083500)、电子信息(085400)、计算机技术(085404)在计算机学院开展申报工作;

物理学(070200)、材料与化工(材料物理方向)(085600)在物电学院申报;

城乡规划学(083300)与工业设计工程(机械)(085507)在旅游学院申报;

统计学(071400)、应用统计(025200)在数统学院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资助额度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普通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项目,也可独立申请项目。该项目拟资助额度3万元/项,申请者需登入网络申报系统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在学位授予之前结题。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一个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该项目拟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社会科学类0.8万元/项。申请者须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

(三)研究生学术论坛

研究生学术论坛应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以学校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鼓励校政企研合作共同开展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论坛申报。该项目的拟资助额度5万元/项。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须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有尚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项目申请书可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申报项目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有明显的创新之处,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项目负责人的导师为本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同时负责指导经费使用管理。

三、经费渠道

项目资助经费采取学校资助、学院资助和项目指导教师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方式,学校资助金额以学校预算批复为准,学院资助建议由学科建设经费、人才培养经费等项目列支,2024年学校初步拟资助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5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16项(自然科学类10项,人文社科类6项),学术论坛项目1项,学校资助项目数量最终以下文或通知为准。其余未列入学校资助的项目由学院资助或指导教师自筹经费。

四、申报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院内评审或遴选,并严格按下达给各学院的项目数申报。所有推荐至研究生工作部的项目如最终经研究生工作部聘请专家评审未列入学校资助项目的,学院均需是同意学院资助或指导教师自筹。

(二)研究生工作部聘请专家评审,并按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位于前列(在学校资助指标范围内,即博士生5项,自然科学类硕士生10项,人文社科类硕士生6项)的由学校资助经费。所有经研究生工作部评审后的项目(博士生10项,硕士生39项,论坛1项)均按推荐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立项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并下文为准。

(三)各学院完成遴选后,每个项目需将一份纸质《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或《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需完善签字盖章)于2024112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

各学院还需将《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202411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纸质材料提交1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397441647@qq.com

(四)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请各有关学院于2024228日前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完成填报,平台开放时间待自治区教育厅另行通知,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届时研究生工作部将建立QQ群指导系统填报。

五、结题要求

(一)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需在毕业前结题。获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须至少发表1SCIEI文章、人文社科类须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者获得区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奖证书等;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 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使用。

(二)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处理,撤销项目的经费予以追回。

(三)研究生创新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均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

未尽事宜,可联系研究生工作部曾老师,电话26732252679653,地址:屏风校区教八楼8412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室。

研究生工作部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