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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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假期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本着对研究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提前科学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开展好研究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工作。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教育引导研究生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要特别加强研究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并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防火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祭拜,祭祀时要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乱丢烟头火种,不准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以免引起火灾。如发现山林火灾,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在未受过专业培训的情况下不得单独灭火。

 三、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实行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研究生安全工作,确保广大研究生的安全。

 四、要特别提醒研究生,谨防被不法中介机构欺诈,电信诈骗,谨防在求职过程中陷入传销陷阱,要教育研究生区分各类信息、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教育引导研究生合理安排好假期间的学习、娱乐和休息时间,组织研究生利用假期通过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五、严格执行学校的放假时间安排,加强离校前及返校后的考勤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如有特殊情况,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凡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研究生,一律视作旷课。要教育研究生在假期出行中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不得参加探险、野外游泳等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校外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要重点做好研究生宿舍的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教育研究生不在宿舍内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使用、存放违规电器,不超负荷长时间连续使用电扇、电脑等电器,不在饮水机缺水的状态下接通电源,安全用电。

 七、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假期期间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要建立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八、今收到学校基建处《关于在雁山校区田径运动场改造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的函》文,为改善教学条件,学校对雁山校区田径运动场进行改造提升,现正在紧张施工中,施工工期为2024315日至2024730日。为确保安全和不影响体育教学及师生锻炼,施工场地现已进行围挡封闭。但近期发生多起足球飞过施工围挡进入施工现场,学生攀爬或破坏围挡进入施工场地内捡拾足球的情形;且若足球不慎击中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有可能造成作业人员跌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各学院协助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下属各类球队、相关组织协会作为重点安全教育对象,以避免足球飞入施工现场,严禁攀爬或破坏施工围挡。

 希望各学院从安全第一、稳定至上的角度出发,加强研究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全体研究生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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