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劳动节期间研究生安全防范工作,防范各类意外事件发生,结合研究生特点及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节假日期间在校研究生校园安全稳定,不定期对研究生宿舍、实验室和工作间进行安全排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反馈,以常态化管理应对隐蔽性、突发性风险(如用火用电、实验仪器规范使用等),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二、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节前召开研究生安全教育会议,重点加强研究生出行安全教育,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落实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强化疫情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性场所活动,出行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防诈骗安全教育,筑牢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关注重点人群。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密切联系和主动关心研究生,特别是对于因学业、就业、家庭、生活等导致压力过大、身体或心理异常的研究生等应予以重点关注。研究生专职辅导员要主动倾听研究生面临的压力和困难,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合加强心理疏导。
劳动节假日期间,请各学院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以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所有研究生辅导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如发现重要信息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向研究生院(部)反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